昨天郵差送來一封平信,沒仔細看是哪裡寄的,只是好像有看到什麼勞工的,我以為是上星期抽查公司的勞保局稽查人員所提供的一些資料。順手放在課長桌上,讓課長過目看要如何處理。
課長為了之前那支三角牙螺絲(請看到底誰口氣不好),一早八點二十分就和老大開車到熱處理廠自取螺絲,然後親自送到電鍍廠拜託他們今日一定要完成。當課長11點左右回到公司時,看到了這封平信,一拆開是公文,她驚呼:『這是什麼??!』
看了附件才知道是之前被資遣的同事到勞工局申訴了…
因為遣散費新制舊制公司給的沒有完全照勞基法及退休金條例…
所以成立了一個勞資協調委員會…
課長把資料傳到台北公司…
詳細情況課長要我不可以寫在部落格…
覺得同事太”直”了,直得讓人為她感到可惜…雖然制度真的很不公平,但是這樣不是全部炮口都只對她一人了嗎?雖然她說她早有撕破臉的覺悟…
今天換做是我,我會怎麼樣呢?大概就自己摸摸鼻子,自認倒楣吧!
一定有很多人會說:有拿到公就已經很不錯了,現在的經濟狀況,太多人一毛錢都拿不到。
只是勞工自身的權利就真的只能這樣?
我只能羨慕同事有戰死沙場的決心…
我只能感謝同事一馬當先的開疆闢土…
未來輪到我時,應該就全部合法了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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